习近平要求乱用滥用权力要管,不用弃用权力也要管

作者: 2019-04-15 来源:学习中国 次阅读
习近平要求乱用滥用权力要管,不用弃用权力也要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特别强调:“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一方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另一方面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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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学习。


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我国历史上,有许多因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致使封建官吏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的例子,像明朝的严嵩、清代的和珅,都是手掌大权而缺乏监管和制约,以至于权力泛滥大肆贪污受贿。在当代社会,一些干部仍然有着深深的特权思想、官本位观念,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还有的干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从以前揭露出来的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看,其犯罪情节之恶劣、涉案金额之巨大,都是触目惊心的。有的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胆大包天的地步,最终走向腐败违纪的深渊。“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因此,必须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知道任何权力都是有边界的,都不能越界,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负有什么责任,监督者应当监督什么内容,在党纪国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领导干部应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领导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这种责任既体现为关注人民群众的思与虑,又体现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欲与求;既体现为倾听人民群众的诉与呼,又体现为解决人民群众的苦与难。然而当前,面对严格的纪律约束,一些潜规则被打破,一些利益链条被斩断,有些部门和干部觉得无利可图,办事慢腾腾,消极怠工,敷衍塞责;有些领导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岗位上无所作为,混天数熬日头;还有一些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凡事从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还有一些领导面对困难和矛盾,畏首畏尾,不敢担当,患得患失……贪官污吏固然危害不小,但这些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的庸官、懒官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弃自己的权力而不用,其危害性有时甚至比腐败更严重。权力监督除了要管住滥用职权,还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地应尽快建立起“责任清单”,不留责任死角,压缩相互推诿的模糊空间,让庸懒散干部失去滥竽充数的环境。在加强问责力度的同时,也应明确和细化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程序以及处理办法,保证问责机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应大力支持和鼓励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的干部。习近平指出:“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有勤无廉,政失之于公;有廉无勤,政失之于慵。只有加强党内监管、法律监管、群众监管,建立健全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管机制,既管住权力的乱用滥用,又管住权力的不用弃用,真正做到权为民用,造福于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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