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晶:聚焦高质量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作者:韩晶 2024-02-05 来源:宣讲家网 次阅读
韩晶:聚焦高质量发展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强调,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2023年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发布,围绕五个方面提出二十八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这五个方面包括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许多新的重大论述,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明确提出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也提出了不同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比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也就是说,我们既要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也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二者是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

为什么我们现在对民营经济的重视程度上了一个新台阶?如果我们从更长的历史时期,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上看,我们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从经济增速角度看,1978—201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年均名义增速高达14.5%,刨除年均4.8%通胀率,年均实际增速仍达9.3%。2020年我国GDP突破100万亿元,2021年突破110万亿元,2022年突破120万亿元,再次跃上新台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奇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上行持续时间最长的时期是1999—2007年。2007年至今,是经济下行阶段。特别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的经济增速虽高于2020年,但整体还是处于放缓趋势。即便如此,我国经济增速仍远高于世界同期水平。

中国经济曾两次连续五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一是1992年到1996年,年均增长12.4%;二是2003年到2007年,年均增长10.8%。这两段高速增长背后的动力是制度创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我国提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2010年,我国GDP总量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位。

从更长的时间轴上看,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鸦片战争前夕,我国GDP占比约达32.9%。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强行打开国门后,中国经济发展戛然而止。1960年,我国GDP占世界的比重只有4.6%。2021年,我国占比超过18%。而且,2021年我国人均GDP超过世界人均GDP水平。2023年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5.5%,其中一季度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

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重要判断: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要克服不少困难挑战。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是全要素生产率下降。在政策频吹“暖风”的背景下,未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平台。

(一)经济增长方面

我们经常用“56789”来概括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

民营经济是科技创新的“强引擎”,是对外开放的“动力源”,是稳定就业的“压舱石”。民营经济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作用。到2035年,我们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民营经济要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意见》将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与提升民营经济自身发展质量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大政策力度,优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也对民营经济自身发展提出要求。《意见》提出:“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稳定就业方面

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23年上半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3%,比一季度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16—24岁、25—59岁劳动力调查失业率分别为21.3%、4.1%。由此可见,青年人群的失业率相对较高。就业问题,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连着宏观经济。支持和帮助青年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谁是创造就业的主力军?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吸纳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

民营经济如何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研发新技术、投身新产业、创造新业态和新模式,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与2015版相比,在保持八大类不变的情况下,净增158个新职业,职业数达1639个。这些新职业与制造强国、数字中国、绿色经济、依法治国、乡村振兴等国家重点战略密切相关。

民营经济如何更好发挥“压舱石”作用?民营经济应更好地投入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洪流中,更多参与国家战略。比如,未来民营经济应该积极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意见》指出:“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三)价格方面

价格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消费价格,二是生产者价格。2023年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同期上涨0.7%,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3.1%。虽然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希望价格上涨,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价格应平稳有序上涨。价格适度上涨,代表需求活跃。古典经济学强调供给,“凯恩斯革命”之后更强调需求。当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后,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就是消费。

2023年上半年PPI同比下降说明什么?企业经营困境仍然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进一步提振投资者的信心。“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很多具体可行的举措。比如,针对民营企业要账难问题,《意见》提出,“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若干举措》提出,“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若干举措》还明确了责任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负面清单,《若干举措》提出,“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明确负面清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

负面清单让投资者明晰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投资者只需遵守条目和规定,不需要花费额外的精力来同政府打交道。《意见》指出:“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与完善负面清单有着密切关联。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约束政府干预的“看得见的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对外开放方面

我国GDP总量自2010年超过日本后,多年来稳居世界第二位。到2022年,我国连续17年外汇储备稳居世界第一,连续6年保持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国地位。我们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近些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不断下降。这是我们实现双循环的底气。我们具备实现内部大循环、促进内外双循环的诸多条件,必须利用好大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使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充分发挥。

《意见》提出:“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五)产业结构方面

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1978年至2021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24.6%上升到53.3%;2021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达到48%,成为拉动我国就业的主要动力。2023年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30416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0682亿元,增长4.3%;第三产业增加值331937亿元,增长6.4%。我们要看到,第二产业的增速弱于GDP增速。

制造业是推进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但是制造业面临的问题是未富先衰、未强先拐。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制造业比重应逐步下降,但拐点一般出现在人均GDP达到1.5万美元的时候。我国拐点出现在2011年,那时我国人均GDP只有5000多美元。近几年,经过不断改革,制造业比重逐步回升,2021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7.4%,2022年达到27.7%。到2035年,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要保持在35%以上,其中制造业的比重不能低于25%。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伴随着一定比例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在制造业占GDP比重逐渐下降过程中,与制造业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从现在的25%左右逐渐增大到50%—60%。以制造业为主体的第二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实体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将达到65%左右。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中国从制造大国转变为制造强国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更多支柱产业。要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要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六)自身建设方面

民营经济是创新的主体,但在创新过程中民营经济也面临一些困境。

第一,传统观念上,企业是生产经营主体,高校科研院所才是科技创新主体。《意见》和《若干举措》都强调了要鼓励民营企业创新。

第二,在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决策专家组中,企业科研人员所占比重偏低,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决策中的话语权和研发主导权不强。

第三,民营经济存在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若干举措》提出:“将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扩大至全部符合发行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尽快形成更多示范案例。”责任单位是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所以,未来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缓解。

第四,民营经济面临创新人才短缺的问题。《若干举措》提出:“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责任单位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打铁还需自身硬”,民营企业自身也有一些问题。民营企业未来能否以更长远的战略目光,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投入到基础研究等科技创新领域,形成持久竞争力,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意见》提出,要“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敢闯敢干,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意见》提出,要“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更好与舆论互动,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提出,“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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