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群忠:孝老敬亲,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作者:肖群忠 2020-02-11 来源:宣讲家网 次阅读
肖群忠:孝老敬亲,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孝是一种美德,也是中华传统文化对个体成员践行伦理义务的规范和要求。在古人看来,尽孝应该怎么做?需要遵守哪些规范?

  中国古代的伦理规范很多、很细,对现在的人来说可能比较繁杂,不易记忆,所以在讲完规范这个问题之后,我会提炼出孝的伦理精神实质,以便大家用以指导孝的实践。

一、孝道的规范

  孝道规范是一个体系,在儒家经典文献中关于孝道的论述有很多,我将它们分为两大类:一是基本规范;二是衍生规范。基本规范是从孝的本意,即亲子关系和伦理义务的角度看应怎样对待父母亲族。衍生规范是什么意思呢?在中国古代,孝是最重要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于是就出现了把一切都看成孝的泛孝主义,由孝的基本精神衍生出了诸如守身、忠君、尊老等衍生规范。比如守身,本意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维护,从精神层面可以理解为加强自身修养,这本来是个人的事情,但在中国古代,守不守身、能不能确保自身安全,也是一个孝道问题。再比如忠君,它本来是一个政治问题。忠和孝是中国古代两个最主要的德目,古人讲究在家孝亲,在朝忠君。为什么忠君也是孝的衍生规范呢?孝是忠的基础,“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所以就把忠君当成了孝的一个衍生。另外还有尊老,尊老其实是一种社会道德,我们常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成为孝道的衍生规范有一个推演转换的过程:我们的父母亲族是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敬爱自己的长辈亲族,更要把这种精神推扩到全社会,敬爱所有的老人,关爱所有的儿童。

  (一)基本规范

  孝道的基本规范可分为“事生”和“事死”两大方面。

  1.“事生”的三个层面

  “事生”是说怎样对待健在的父母亲人,可分为三层:养亲与敬亲、居常与侍疾、顺亲与谏亲,涉及到的伦理要求都非常具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三者是总属关系,“事生”最根本的孝道伦理规范就是养亲和敬亲,余下的两条居常与侍疾、顺亲与谏亲都可以看做养亲与敬亲的具体体现。

  在儒家的孝道理论中,“事生”是大事,“事死”更是大事。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亲族去世了,该怎么样对待呢?要把他安葬好,还要及时、时时祭奠,这是一个人应该行的孝道。另外,“事死”还有一个比较抽象的伦理规范,就是继志述事,指继承先祖遗志,进一步发展他的事业,这也是根据孝道的精神提炼出来的。

  第一,养亲与敬亲是孝道最根本的义务。古代中国是农耕自然经济,生产生存主要依靠人力。人都会有一个从少年到老年,从身体壮实、体力充沛到年老体衰、丧失生产能力的过程,所以老百姓都知道要“积谷防饥,养儿防老”。小时候父母养育孩子,当父辈没有劳动、生存的能力了,甚至有时候得了病,连自我照料都不行了,就要依靠儿子了,要是没有儿子,那就没人管了。到了现代社会,这种生命传递,代际之间的互养关系仍是如此,它维护了双方的生存权。当我们小的时候,父母养育我们,从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直到长大成人。试设想,如果没有父母的生养和教育,一个人怎么会由那么小的婴儿成长为一个健康又富有学识的成人呢?所以我们说“养儿防老”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积谷防饥”一样。

  《孝经·庶人章》里讲养亲时提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庶人”在中国古代狭义指农民,广义可以指市民及所有的老百姓。也就是说作为普通老百姓,你要懂得利用天时地利,好好投入农业生产,为家里屯下粮食,另外还要提高自身修养,对物质财富要有节俭的概念,这样才能养父母。由此可见,古人规定的赡养父母方面的伦理义务是非常具体的。总体说来,养父母要从出钱、出力,保障父母的衣食住行这些方面入手,让他们过上很好的生活。比如过去很多人的父母都是农民,没有退休金,如果你有孝心的话,就要给他们打钱,关心他们的吃穿用度,尽可能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

  我们举一些反例,通过反省不孝的做法反证出养父母的正确做法。《孟子·离娄》下篇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孟子曾经列举了五种不孝的行为。其一,“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就是说这个人很懒,前面我们说要好好地生产,可是他偏偏犯懒,不干农活,没存下粮食,那父母吃什么?当然从广义上也可以指现在有些人不好好工作,甚至有的人大学、研究生毕业了,不找工作,待在家里啃老。其二,“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就是说他不光不好好干活,还好吃懒做,耽于不良嗜好,沉迷下棋、喝酒。其三,“好货财,私妻子”,中国古代孝道规定不能“别籍异财”,指的是祖父母、父母尚在时不能另立户籍,分异财产。也就是说你不能给自己搞个小钱柜,或者光对自己的媳妇好,把钱藏起来不给父母花,这种行为是不孝的。其四,“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如果子女在外面花天酒地、吃喝玩乐,就会给父母带来耻辱。这里的“戮”不一定指杀戮,主要是丢人的意思。其五,“好勇斗狠,以危父母”,指子女在外面惹事生非,给父母带来麻烦,甚至使父母陷入危险的境地。

  养父母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养而不敬也是不行的。父母是人,更是亲人,是长辈。人需要精神层面的满足,光是照顾到他们的口腹之欲,给他们吃饱穿暖是不够的,还要敬。《论语·为政》中记载了孔子在回答子游问孝时说过的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孔子所处的时代,人们都认为孝就是赡养父母,单是养,犬马也能做到,一些动物也会养它的幼子,那么人如果光赡养而不敬父母,怎么跟动物区别开来呢?这段话凸显了“敬”在孝道中的重要性。

  在日常生活中怎么去尊重父母?给父母吃的喝的,大部分人都能做到,但是有些人在面对父母的时候总是摆脸子,不能和颜悦色地对待他们,这说明你对他们的感情不够深。《礼记·祭义》里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父母是你最亲近的人,又是长辈,所以我们要尊重他们,不仅要听话,还要对他们和颜悦色。现在有一小部分人一跟父亲说话就生猛冷峻,丝毫没有对父母的尊敬、爱戴,这种态度会让长辈非常伤心,所以养亲与敬亲同样关键,是最重要的一个伦理义务。

  第二,居常与侍疾。居常与侍疾是养亲与敬亲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具体体现。《礼记?曲礼上》记载:“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冬温而夏凊”是说冬天要让父母及亲人住暖、穿暖,夏天要让他们感到凉快、清爽。“昏定而晨省”是说到了晚上,要先照顾爸爸妈妈入睡,之后自己才能睡;早晨起床之后,要向父母请安。过去,不管是在皇家还是民间,这都是人们长期遵循的基本礼仪,当然现在基本上都消失了。《礼记?曲礼上》里还说:“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这些都是对父母表达尊重和敬意的一些具体的基本日常行为规范。“出必告,反必面”,出门和回来的时候都要跟父母打个招呼。现在我们国家有些小孩在这点上做得不够好,而在一些东南亚国家,比如韩国、日本,这些礼节性的东西反而被继承得很好。“所游必有常”,不管出去做什么都要持之以恒,不能干坏事。“所习必有业”,要有一个正当的职业。“恒言不称老”,父母健在时,不能说自己已经老了。这都是中国古代对履行孝道的规定。

  《二十四孝故事》里有一则叫汉文帝亲尝汤药,是皇帝行孝的着名典范,讲的是汉文帝贵为皇帝,对自己的母亲孝敬有加的事。汉文帝的母亲生病了,用的汤药汉文帝都要亲自尝过之后才给她喝。母亲病了三年,他从来都是“目不交睫,衣不解带”,很少脱了衣服去睡觉,经常侍奉在侧。此外,在中国古代民间也流传着非三代名医开的药不能给父母用,要自己先尝的说法。生老病死是人生四苦,有句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因为父母久病,对子女来说履行具体的伦理要求就需要经受一定的考验,所以有时候得了病以后父母才能看出子女是否是真的孝顺。

  第三,顺亲与谏亲。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这句话强调了“得乎亲”“顺乎亲”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连家庭关系都搞不好,在家不受父母待见,那怎么能尽好为人子的责任?在社会上又怎么能做好事情呢?我们中国人经常把“孝”和“顺”连在一起用,所谓孝,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听父母的话,孝顺就是顺从。老人都是爱子女的,他们的人生经验也比子女丰富,所以在某些问题上要尽量尊重老人的意见。反之,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老年人和年轻人在获取信息、获取知识的方法和途径上有所不同,当双方发生冲突,并可以证明是父母错了的时候要怎么办呢?我们可以“谏亲”。儒家在这点上还是比较民主的,它并没有说让子女绝对地、愚昧地去服从父母,除了宋明理学对儒学孝道的发展比较片面、极端,鼓吹“天下无不是之父母”以外,儒家经典文献中对亲子关系的叙述大多是比较客观的。以《孝经》里谏诤章中的句子为例:“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也就是说在一个家庭里,父亲有一个能够给他提意见的儿子,就不会陷于不义。这段话强调了谏诤的价值和重要性。

  对父母的谏诤要讲究方法,因为他们毕竟是长辈,如果方法不对,他们非但听不进去,还会觉得有损尊严和面子。用《礼记·坊记》中的话说,就是要做到“微谏不倦,劳而不怨,从命不忿”。可能一个道理我们多次跟父母说都说不清楚,他们也不听我们的,但是不管说多少次,我们的态度都要好,这才是真正的孝。在现代社会来看,“谏亲”在倡导亲子关系的平等方面很有好处。

  2.“事死”的两个方面

  对待去世了的父母亲族,首先要搞好丧葬与祭亲,其次是要继志述事。

  第一,丧葬与祭亲。儒家经典《礼记》为人所熟知的可能只有《大学》《中庸》两篇,但其中关于丧事的文章却有十几篇。在中国古人看来,事生是大事,事死更是大事。为什么要把父母的丧事办好?上古社会,人死了之后都被丢到野外。人类文明发展以后,大家开始觉得这样做特别不仁道,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亲族,总要把他们的遗体掩埋起来,所以人去世了以后要入土为安。按照儒家的说法,还要守孝三年。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慎终”就是把人的丧事办理妥当,“追远”就是祭祀、祭亲,时常感念亲族的恩德,这样的孝道实践可以使“民德归厚”。儒家认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产生于祭礼,祭礼又具有“教诸侯之孝也”——教育大家什么是孝、如何尽孝的功能。另外,丧礼和祭礼还可以加强家族的团结。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越来越大,有时候亲人相聚一下也不容易,父母的丧事和去给父母上坟就成了兄弟姐妹聚在一起的由头,所以一定要办好父母的葬礼。在中国古代,办丧事有一套严格的礼节规定和办法,虽然今天丧礼越来越简约化,但是一般在民间,遗体火化后还要守一七(七天)、三七(二十一天)。

  丧亲与祭亲要遵守一种伦理精神,就是《论语·子张》中说的“祭思敬,丧思哀”。办丧事的时候我们要表达出适度的、必要的哀痛,这也是自然的亲情流露,亲族去世,肯定是令人痛苦的事;祭奠的时候我们要怀着虔敬、敬仰、感恩的心情。

  第二,继志述事。“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真正的孝子要继承父辈的遗志,发展父辈的事业,这种孝道意识很好地培育了中国人的历史意识。

  《孝经》第十八章最后一句话说:“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终矣。”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把前面讲到的“事生”“事死”的六条规范都做到,那就算是履行了作为孝子的基本伦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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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衍生规范

  第一,护身守身。这一点分为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从肉体层面来说,以孝道的传统观念来看,你的身体不是你自己的,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保护身体的完好是行孝的开始。中国人讲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人生的悲哀,你的身体健康才能给父母行孝,如果你不好好爱护身体,那谁管你的父母呢?

  从精神层面来说,守身的意思更多。朱子注云:“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这就是说人要自重自爱,不能做坏事,一旦干了坏事,不仅损害你自身,还会辱及亲族。要是你总在外面惹事,在社会上做坏事,比如你犯罪了,叫父母担心,给父母及家族带来了很大的耻辱,那么就算你天天给他们吃猪牛羊肉供养他们,那也是不孝,这是从反面来说的。从正面来讲,《孝经·开宗明义章》提到:“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一个人履行孝道终极的目标就是要积极做事,在社会上建功立业,令父母因你感到光荣,我们中国人的社会责任感就是这么产生的。你有没有出息不光是你个人人生发展的问题,它也关系到你的父母亲族。

  第二,忠君爱国。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这是政治层面的内容。在中国古代,从事政治的人不像现在这么多,为什么整个统治阶级都很重视孝?孝的内在精神跟政治里的一些原则是一样的。孝的精神实质是爱、敬、忠、顺。在家会孝亲,在单位就会听领导的,为自己的工作奉献一生。在家孝亲,在朝忠君,现在没有君可忠,但是我们可以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单位,好好做人做事,这其实也是从孝道中推扩出来的一个含义。

  第三,睦族尊老。中国人的家族观念中有九族的概念,原先指的是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这种大家族就像生命树一样,树大分杈,一般过了五代以后,旁系越来越多,血亲的性质就慢慢疏远了,但是我们同属一个本家,可能还住在一个村,因此我们这个家族还要保持和谐。所以你不光要尊重自己的父母亲族,还要尊重本家的长辈,这是睦族的意思。

  由这个道理推扩出来,在中国古代,一个村可能是一两个姓,所以尊老跟尊敬家族内的所有老人有时候就重合了。现代社会是一个地缘社会,我们要把这个精神扩展开来,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的文明风尚。为什么要尊老?为什么要爱幼?大家都知道,孩子需要保护,他还没有成长为一个大人,生命力比较弱;老人的生命力衰弱了,所以我们要给他关爱、照顾。比如公交车让座的问题。现在一些年轻人觉得我凭什么要给老人让座?公共交通是一个公共产品,按道理说每个付了费的人都有坐的权利,先到可以先坐。从我们现在的法权概念来说,不让座有错吗?没有。但是尊老爱幼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人都有老的时候,年轻人体力好,站一会儿没什么;老人体力弱,到了六七十岁、七八十岁,就站不住了,你让他坐一会儿,这是道德领域的事。反过来说,有些年轻人的道德素质不是那么高,他只是维护了自己的法律权利,老人也不能强迫他让座。人家给你让了,你感谢人家;人家没有给你让,你也就算了。过去在传统中国,大家一直都受到孝道的制约,所以我相信现在大部分的年轻人还是会让的,因为他家里也有老人。但是我们也不能强迫,有些老人为了座位做出一些不太好的举动,甚至失去了老人的尊严。

二、孝道的伦理精神实质

  以上是孝道具体的道德规范,内容比较多,不便记忆,因此我进一步将其伦理精神作了一个概括。

  孝道的伦理精神包括四个字:爱、敬、忠、顺。“爱”是一种感情,“敬”是一种意志,二者都是心理的状态,我们称它为“心德”。“忠”和“顺”就是行为特点和规范,都是“行德”。

  孝道主要是由爱心、敬意、忠德、顺行构成。爱是自然的亲情,也就是说对一个正常的家庭来讲,爸爸妈妈对你好,把你从小拉扯到大,你反过来孝敬父母,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人要有反哺之义,就像羊有跪乳之恩一样,这是自然的。在良好的家庭关系中,父母对你好,你自然会生发出爱父母、敬父母的感情,这是比较好的。现在有个别父母做得不够好,导致孩子不爱他,所以我们必须要养成一个良性的互动,让孩子首先产生爱的亲情。

  孝道是子辈要履行的伦理义务,所以我们不仅仅要爱父母,还要敬父母。敬是一种意志,要从道理上懂得父母是长辈,注意上下有等,尊卑有序。爱父母跟爱男朋友、女朋友不一样,不能没了规矩。父母孩子毕竟是两代人,它是一个上下的伦理关系,父母是长辈,不能轻慢。这是“敬”的意思。

  “爱”之奉献与体现则为“忠”,“敬”之核心与践行则为“顺”。忠这个德目,我们往往把它理解为传统道德中臣子狭义的政治道德,实际上它是一般人最基本的义务。在普遍道德观念中,“忠”的意思是什么?就是尽心竭力地做人做事,或者叫尽己奉献。尽己,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出钱、出力、出资,不要有所保留。尽己奉献,奉献他人,这就是忠。你说你爱父母,钱也不给,力也不出,活也不干,那怎么能叫孝敬父母呢?那就成了爱的呓语,全是空话了。所以爱这种感情必须通过行为表现出来。你回家了,给爸爸妈妈买了营养品,买了件衣服,你都不用说你爱你的父母,你的父母就能感受到了。所以忠是爱的一个体现。

  你天天说你很尊敬父母,结果你就是不听话,他说东,你说西,这怎么叫尊敬父母呢?起码你要拿出一个有事好商量的态度,要和颜悦色。因此,顺是敬的一种践行、一个核心。

  (肖群忠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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