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科技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大特征,共同推动着人类文明演进发展。科技发展带动着文化演变,反过来,文化积淀也反作用于科技创新。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先进文化理念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驱动。
一、文化科技融合的基本概念与分类分析
(一)基本概念
文化科技融合,就是文化与科技两方面的要素互相作用、相互渗透并创造更大价值的创新过程,最终形成文化与科技互相包容、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整体状态。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文化更加注重精神内涵,科技更加强调技术手段,所以文化科技融合通常表现为以文化内涵为核心,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展示和创新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及提升文化体验,使文化产品赋予更强的传播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只有插上科技的翅膀,文化才更有力量。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科技已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引擎。展现文化产品内容的巨大价值,单靠传统的生产、制作、传播、销售方式是很难的,必须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进行加工和处理。事实表明,科技创新能够有效整合文化资源,提升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效率,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因此,对于文化科技企业而言,在注重文化创意的同时,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对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再生产、再提升、再包装,从而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才能有高附加值,所以文化创意的产业化只能依靠技术进步。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一定是技术主导型的文化企业,技术为文化赋能,可以支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文化企业来说,不是强调高新技术研发,而是对实用技术的应用,也就是科技成果在文化领域的转移转化,同时文化也为科技提供应用场景,两者相辅相成。
根据文化科技融合的特点,其主要业态表现为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文化科技融合产生新业态和科技主导业务拓展。
传统文化产业的升级。比如,传统的文化影视、图书馆、博物馆等行业通过数字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进行转型升级;旅游业通过信息技术的改造升级成为智慧旅游,主要包括数字影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智慧旅游等。
文化科技融合产生新业态。随着数字化和网络信息技术不断与传统文化产业融合,一些新的服务业态不断涌现,并引发一个或多个相关产业互相渗透、分化和融合,从而引起产业结构变动和产业边界融合而形成的新兴产业,这些新兴产业有着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条,具体包括:新媒体产业、数字出版产业、文化装备产业、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产业、创意设计产业和游戏动漫产业。
科技主导业务拓展。通过开拓新市场和文化产品应用场景参与到文化新业态相关业务中来,实现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比如文化软件服务等。
(二)文化科技企业分类
文化科技融合企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主要依据文化与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产业链环节以及文化企业与科技的结合方式三个角度进行分类。
第一,从文化与科技在产业中发挥的主体作用来看,可以分为文化主导型、文化与科技并重型、科技主导型三类文化科技融合企业。
一是文化主导型的文化科技企业。主要是指传统文化企业通过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了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促进了企业的转型与升级,比如传统的出版企业、演艺企业等。这类企业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科技只是其发展的辅助手段,主要是集成和运用高新科技,主要集中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告会展、休闲旅游等传统文化产业领域。比如,北京工美集团、北京国际广告传媒集团等企业,文化创意仍然是其主要动力,但可以利用科技助推其发展。
二是文化科技并重型的文化科技企业。主要是指文化产业领域的新业态,由于高新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在文化领域产生的新业态企业,如动漫游戏企业、数字出版企业、新媒体企业等。这类企业是文化产业在与科技融合创新过程中形成的新业态,它以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并重发展为特征,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度最高,在科技手段上表现为集成运用高新科技和综合集成科技创新。比如,完美世界等企业,它们本身就是文化科技融合的产物。
三是科技主导型的文化科技企业。科技创新是这类企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从广义上来说,这类文化科技企业还包括部分科技产业通过渗入文化元素向文化领域的拓展的企业,如工业设计领域的企业。从狭义角度看,科技主导型的文化科技企业仅指被列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九大行业统计之内的文化创意企业。在这类企业中,文化元素虽然也占有一定分量,但科技创新是其发展的主要引擎,研究开发和综合集成技术应用是其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集中在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领域。比如,腾讯科技、小米移动软件公司等,科技创新是其主要的动力引擎。
第二,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根据文化产业链对科技的需要,可以划分为内容创作与制作类、传媒与平台类、销售与延伸类、全链条综合类等四大领域的企业。
一是内容创作与制作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创作、制作环节,以追求“内容为王”为目标,以文化内涵为核心,科技只是其辅助手段,其知识产权主要表现为作品着作权、技术秘密等,主要集中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创意设计等行业。对这类企业而言,融入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可能更为重要。
二是传媒和平台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的传播和服务环节,平台既包括如传统意义上的出版产业等传媒,也包括新媒体、平台服务等行业的企业。由于新媒体的发展,从收入结构和商业模式上看,传媒和平台产业的范围还包括了电信运营商与网络技术公司的多数业务。对于传媒与平台类企业来说,科技的载体功能很重要。当然,这类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内容为王,不能因为平台的模式而忽视内容产业的发展要求。
三是销售与延伸类。主要体现在文化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环节。当前的信息技术可以大大延伸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比如图书可以变成数字图书、报刊可以变成数字报刊等。因此,需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业态产业链的延伸作用,延伸报业、广播、电视、电影、图书、艺术品生产和娱乐体育等产业的产业链,使文化产业向立体式、多层面、联动性发展。
四是全链条综合类。这类企业是数字技术应用的结果,是文化产业内容数字化后自身向外部延伸的结果。当前这个领域的产业突出表现为数字娱乐体验类的产业。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数字技术,天天与数字产品打交道的大众群体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消费者,推动了文化产业向数字化转变。因此,要注重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数字电影、动漫、游戏和数字虚拟演出等新兴文化业态,增加受众数字娱乐体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从运用科技的方式来看,根据文化产业创造性运用科技的方式,可以分为简单应用型、深度应用型、通用技术研发型、专用技术研发型四大类型。
一是简单应用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在其生产和发展过程中,只是运用了一些通用技术,不需要为技术运用付太多的费用。比如,有些舞台剧只是利用了一些传统的灯光技术。
二是深度应用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采用了当前先进的科技手段,需要购买先进的技术设备或技术服务,技术运用在其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是通用技术研发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通过综合运用现代技术并取得一定的科技创新成果,比如一般的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
四是专用技术研发型。主要是指文化创意企业通过跟踪前沿技术,在本行业领域取得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使得企业获得跨域发展或者引领本行业发展。
[MARK][MOREPAGE][/MOREPAGE][/MARK]二、文化科技融合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科技和文化对人类发展不可或缺
科技是科学技术的统称,关注的是外在的物质世界,研究的是“物理”,提供的是“器”,意义在于指导人们如何做事。科学技术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科学技术体现着人类客观性、真理性、合理性的追求与创造,不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而且科学技术所体现的科学理性、科学规范和科学精神等,又是近代以来各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变革的基石。
文化关注的是人内在的精神世界,意义的世界,价值的情感世界,强调的是对生命价值的终极关怀,提供的是“道”——走向自我内心世界和精神领域的知识通道,意义在于指导我们“如何做人”。文化作为人的一种理性意识、情感体现、生命追求、理论阐释、评价体系、价值观念和实践规范,表现为一种积极的生命追求,同时规范行为,具有陶冶情感、提升精神境界;活跃思维、开拓原创性、增加创新源泉的作用。
文化与科技之间具有彼此关联性,先进文化理念是科技创新的思想源泉,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因此,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促进人类文明演进和社会发展。文化与科技虽然在关注重点、表现形态、发挥作用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来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都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尤其在今天,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不断衍化出一批批千姿百态的科技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无时不在地丰富、塑造和影响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社会文化的内容与形态。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已成为推动大众文化演进,影响和带动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科技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原动力
文化创意产业是依科技而生的产业内容,一般需要具备四方面的典型特征:产业的价值源于文化积累和科技发展所激发的创意;创意要形成知识产权;文化创意以信息及网络技术为主要载体;文化创意产业是多领域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其成果可以是产品或服务。从这四方面特征,可以看出科技与文化创意产业密不可分的关系,科技在文化创意产生、制作、传播、交易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科技丰富文化创意产业内容,促进更多新兴产业形态的产生。重大的科学技术变革总会推动新兴产业形态的出现,与此同时,科技也在原有产业的内部激发新的行业部门的产生,提升原有产业的附加价值。在没有科学技术蓬勃发展的中世纪,谈到文化、创意可能只会让人联想到文学和艺术,或许根本就无从谈起文化创意产业。科技进步大大地扩展了文化的内容和创意的空间,从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造纸术、印刷术,到电影、电视技术在西方的出现,再到以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合并为代表的传媒产业和互联网的结合,科学技术不断地赋予文化和创意以新的内涵,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拓展了空间。
第二,科技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先进技术工具,丰富创意表现形式。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科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科技丰富了原有文化创意产业的表现形式,在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前,原有的音乐、艺术、文学等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比较单一,以文学创作为例,一些小说、神话创作在最原始的时候,在内容表现方面,可能只是以口头流传的方式传播和记录,而随着科技的进步,造纸术和印刷、排版技术的发明,书籍逐渐成为对文学创作加以记载、流传和传播的主要方式。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产生又增加了数字图书这种表述和记载方式。在立体形象表现方面,最古老的方式是现场演绎剧本等各类文学作品,是光技术、电子技术、机械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出现使文学创作得以借助影视拍摄。而现代娱乐产业的发展更离不开科技手段的运用,现代的电影制作过程更少不了科技的影子,例如,曾经创造票房神话的《泰坦尼克》《阿凡达》,后期制作大量运用科技,使影片更具冲击力和表现力。这些先进技术的使用,使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速度大幅提高,也为其广泛传播提供了更多机会。
科技提高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制作效率。一些先进科技手段、科技工具的运用,提高了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速度。比如,CAD工具是一种更快更方便的制图工具,以前建筑师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完成的设计图纸现在只需要几天就能完成,大大加快了制作速度。同样,在广告设计领域,更多电脑软件的应用使设计师更方便地把握稍纵即逝的灵感,为设计师表达思想提供更多的手段。在动漫、网络游戏的开发过程中,大型数据存储、计算机图形学、系统仿真学、人机界面等相关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创意产品的生产速度。
科技为文化创意产业产品、信息的保存提供了更好的手段。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发展,文化创意产品可以实现大规模的存储。目前,一张DVD光盘的存储量已经大大超过了传统的电影胶片,而且体积更小。同时,数据库技术的发展使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存储成为可能,为文化创意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原始数据,方便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市场开发,为产业发展提供了信息支持。
第三,科技加快了文化创意产品的传播速度。
科技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化,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大规模走向市场、走向大众消费的过程中也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科技的进步实现了文化创意作品的大批量、标准化生产,拓展了各种市场信息的传播渠道,使得文化创意作品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的转化为商品,实现自身市场价值,并通过经济驱动不断激发人们创意源泉,使更多的人参与和享受到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果。否则,很多优秀的文学、音乐、艺术等创意作品只能是创意者、技术家和极少数消费者的孤岛。
科技加快了文化创意产业的传播,而现代化的科普手段更使大众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距离更近。现代的科普作品更多的是借助现代数字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等新技术手段生产的,具有强视觉效果、冲击力,能够寓科普于娱乐、景观、艺术、设计、旅游之中,并能引起受众心理震撼。通过感应的、人性化的、体现现代时尚的消费型科普作品,比如动漫科普作品、网络科普游戏的研发,相关大型创意科普博览会、创意科普节等,可以变传统、被动、无奈地枯燥式的说教科普为参与、体验、游乐、互动快乐式的消费科普。
(三)科技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传播力和感染力
科技加速了文化成果的转化,丰富了文化的传播手段和表达方式,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原创力、传播力和感染力,从而促进了文化事业与产业的极大发展。
第一,科技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在文化产品的生产管理、传播和销售等环节,由于现代科技特别是数字存储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及创新,为文化产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传播的能力,缩短了文化产品从创意到实现所需的时间,使生产管理、传播和销售变得更为迅捷简便,为文化成果的转化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文化产业的流通空间变得更大更广,流通速度更快,周期更短。
第二,科技不断丰富着文化的内涵。科技在不断加深人们对于自然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人类顺应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也不断延展科技的知识体系,完善人类的思维方式,扩展人类的精神世界,从而不断丰富文化的内涵,并为文化产品的创作提供更为丰富的内容和素材。现代科技使创作思维中的无限想象转化为丰富的现实情境,极大地拓展了创意空间,催生出新的表现形式,增加了文化的原创力;现代科技的进步,打破了以往传统表现手法的障碍,为那些天马行空般创意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手段,极大地丰富了文化产品的表现方式,增强了文化的感染力。
第三,科技是促进新型文化业态形成发展的核心动力。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伴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向前推进的。科技的发展使文化内容有了不同的表现形式和传播载体,从而使文化成为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获得与消费的产品,文化服务的受众大幅增长。
第四,科技使文化表现形式更加多姿多彩。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新型显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渗透,大大丰富了各类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明显提升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演艺会展、休闲娱乐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
(四)文化科技融合的程度随人类社会发展不断深化
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史来看,文化与科技两者的融合始终没有间断过,而且这种趋势愈加强烈。科学技术与文化是人类改造自然而取得的卓效成果,也是人类文明的智慧结晶。经过长期的积累与发展,逐步成长与改善,成为一个特定时代的鲜明旗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承载着不同的任务与内容,在不断前进的道路上,二者从最初的相互联系甚少、相互简单发展,逐渐在时代潮流的引领下,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融合。
在古代,中国传统经典书籍如《诗经》《梦溪笔谈》《考工记》《齐民要术》等,收录了大量关于耕种、天文、水利、制造工艺等方面的古代科技,可见古代科学技术对生产艺术与文化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与影响,特别典型的是古代文字的发明与印刷术的更进,使得文化的传播与创造成为可能。在近代,欧洲文艺复兴带来思想的改变,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繁荣,例如蒸汽机和铁路、电灯电话等,使得社会生活变得开阔,世界之间往来更加方便,从而促进了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文化的诞生。在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发明,也逐渐演变成包含科技理论、科技思想等科技创造,它推动着城市的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现代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地支撑。在现代科技的引领下,文化的演变也开始最大化地趋向于互融、互取精华的模式,国际化文化交流成为新风尚,文化意识形态产生新的结构、新的模式。
[MARK][MOREPAGE][/MOREPAGE][/MARK]三、国家对文化科技融合的推动实施
(一)文化科技融合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
随着对文化科技融合的认识的不断加深,中央高度重视科技文化融合发展工作,在战略层面形成了统一认识。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决定》不仅从理论上阐明了“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的意义和必要性,而且给出了具体的行动方向和实施措施,其中“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立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纳入国家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进一步强调推进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融合,运用科技与文化自身的发展需求,促进二者之间的相互融合,坚持实施科技带动战略,保证双赢发展,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建设。这是国家首次从战略层面提出文化科技融合问题,强调要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为中国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目标框架和制度保障。
2012年8月,科技部、文化部、中宣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标志着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正式启动。《纲要》从政策支持、基地建设、项目支撑、创新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为中国的文化科技创新进行了顶层设计,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纲要》提出要加强文化领域技术集成创新与模式创新,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加强科技对文化市场管理的支撑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建设,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加强文化领域战略性前沿技术前瞻布局,培养一大批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育发展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重要支撑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随着各项有利于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工作机制的不断推出,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的不断出台,从制度和政策方面为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进行保驾护航,标志着中国科技与文化整合发展进入全新时期。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目标要求,强调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大力推进文化科技攻关、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文化标准化建设、文化品牌打造四项行动,组织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文化科技企业培育、文化数字化建设、现代传播体系建设、文化科技人才集聚六大工程。重点支持数字、网络、云计算、虚拟现实与仿真、新型显示、新型广电传输、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重大文化科技攻关项目,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党的十八大为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全面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指明了方向。
2017年2月,《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提升文化科技支撑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加强文化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文化领域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向纵深发展。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四大任务:优化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升文化行业标准化水平、加强文化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规划》还对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提出要重点推动七大工程:文化创新引领工程、“互联网+文化”工程、文化大数据工程、文化标准化工程、文化装备系统提升工程、成果转化应用工程、文化部电子政务和网络安全项目。
《规划》是新形势下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的路线图和任务书,系统地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主要任务、重要举措,为新时期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
《规划》是文化产业进入新常态下调结构转方式的创新之举,不仅标志着中国文化产业朝着更具文化内涵、更具创意价值的方向发展,也预示着文化产业将积极植入科技元素,朝着更具特色、更具活力魅力、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道路加快迈进。
可以预期,在中央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战略指引下,未来文化和科技融合将成为蓄积和增强文化产业发展能量的内生动力和强大引擎。
(二)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着力增强文化领域的科技应用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科技部与中宣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认定了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截至2019年底,科技部与中宣部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9年分三批共认定55家基地,其中集聚类39家,单体类16家。从第三批开始首次增加了单体类基地,媒体融合成为重要发展方向。与前两批基地相比,第三批基地首次增加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单体类基地,其中民营企业10家,国有企业3家,事业单位3家,这些基地在智能显示硬件及文化活动视效显示服务、音视频产品技术研发及制造、全媒体出版和数字阅读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经过在文化科技融合领域的深耕细作,已认定的55家基地基本形成了以文化为内容核心、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文化科技交互融合的产业业态,重点聚焦于文化资源数字化、文化艺术展演、专业内容知识服务、数字出版、影视媒体融合、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等方向,构建了包括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在内的完整的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成功打造了多层次、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格局。
[MARK][MOREPAGE][/MOREPAGE][/MARK]四、文化科技融合是北京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
(一)文化科技融合是北京市发展的城市功能定位要求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对北京城市的功能定位: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四个中心”的定位明确了未来北京发展的方向。
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就是要提升北京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一方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水平;另一方面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就是要发挥北京丰富的科技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基础科学研究和战略应用技术领域抢占全球科技制高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世界高端科技企业总部聚集之都。
借鉴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经验,界定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概念、内涵、历史演化以及与世界科技革命、地区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梳理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历史、阶段与主要措施,总结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形成机制、发展规律及共同特点,并分析其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及特征。同时,研究世界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空间分布及不同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城市的定位、分布格局,搜集世界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的文化科技融合数据,比较不同中心的主要优势、主要做法、主要特征及发展经验。另外,分析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的治理机制、推动力量和存在问题,为北京建设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提供借鉴。
第一,开展文化科技融合是落实“四个中心”定位的需要。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为北京未来发展确定了方向。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具有先天的文化产业优势,而且又拥有诸多的科技创新优势,开展文化科技融合,有利于整合利用北京文化资源和科技资源,提升企业的文化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文化进一步融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开展文化科技融合有利于北京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北京的支柱性、先导性、引领性的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是北京市总体发展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路径,就是通过文化科技融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通过推动文化与互联网、高新科技等多方位的交互融合,通过文化为本和高科技的有效植入,深化“高精尖”的产业改造,建成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高精尖”经济结构。这样的“高精尖”经济结构将不再是高耗损、高污染的能源要素消耗型低端发展模式,而是建立在文化、科技多向交互融合发展的智力经济和头脑经济。文化科技融合,有利于提高文化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具有行业优势的文化科技企业,进而提升北京文化产业水平,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北京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加速构建。
第三,开展文化科技融合有利于壮大北京文化产业。《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传统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应用与升级,依托最新科技成果,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和培育文化科技融合新业态,开发文化科技融合衍生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构建文化科技融合承载体系,加快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文化科技园、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实施文化科技融合重大项目。推动调整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扩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活动”认定范围,引导文化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研发投入,抢占文化科技制高点。鼓励文化企业、科技企业、社会组织搭建各类文化科技服务平台,提供专业服务。文化科技融合有利于推动更多文化企业入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和文化产业规模;有利于引导文化企业加强科技的研发与应用,做大做强企业;有利于发挥认定企业的示范标杆作用,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文化科技融合将对北京市文化产业产生巨大发展动力
第一,北京市文化科技融合的关联性。当前,全国及北京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日益广泛和深入,科技已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成为文创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深入把握文化与科技的关联性,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塑造着一国人民的精神气质与思维方式,承载着引导社会进步与提升社会文明的重要功能。因此,先进文化理念能够从主导价值取向、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思维水平等方面对科技创新起到引领作用。同时也应看到,科技创新是推动文化生产方式变革的有力杠杆。纵观人类发展历史,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对那个时代的文化生产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科技创新不仅能提高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而且能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而创新文化发展的内容和形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第二,北京市文化科技融合的必要性。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居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展,不仅有利于丰富文化业态、满足人们多样化文化需求,有利于中国掌握文化发展主动权、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而且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方向引领、智慧源泉、氛围保障,有利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近些年,北京市立足优势、抢抓机遇,积极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着力以科技发展催生文化产业新业态。北京市把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作为重点,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文化内容数据库及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网络服务环境,既有力推动了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从而形成文化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产业布局。
[MARK][MOREPAGE][/MOREPAGE][/MARK]五、加强北京文化科技融合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新业态
第一,将文化元素和文化服务植入科技产品。大力丰富信息产业的发展生态和产品结构,重点打造数字出版发行、网络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创意设计、数字演艺、科技文化会展、高科技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第二,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促进虚拟会展、在线体验等新业态发展。加强文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虚拟博物馆及文化信息地图建设,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等业态的深度融合,打通并优化传统文化产业链,拓宽文化产品传播渠道和形式,实现“文化畅通”。加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内容集成、存储、分发及传输等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内容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创新基于版权的数字内容服务模式,促进数字内容服务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
(二)实施文化科技融合重点工程
第一,建设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在市级以上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和市重点布局的功能新区,实施一批具有特色的示范工程,形成文化科技融合集聚区。打造一批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围绕着文化企业科技创新,在数字出版发行、网络增值服务、三网融合、动漫网游、工程设计、数字演艺、科技文化会展、高科技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旅游等领域,选择一批创新性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
第二,建成一批文化数字资源库、数据库。推动文化内容、素材数字化,促进数字文化资源库建设,重点建设全国和京味文化特色数字资源库等。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加强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兴媒体建设,做强重点新闻网站、移动媒体,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终端。
(三)构建文化科技融合体系
第一,健全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依托北京市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文博会、服贸会等,促进文化科技知识产权和产品交易,重点在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和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城市,构建新型演艺文化传播服务平台、文化旅游服务平台、文化艺术品交易服务平台、数字内容服务平台、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动漫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文化科技信息交流平台等;积极推动专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在文化科技领域形成一批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第二,构建文化科技融合服务体系。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既有赖于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基于市场机制的跨界融合和产品创新,也有赖于政府部门搭建跨界交流、分享和协同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发展生态。要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文化内容数据库及文化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网络服务环境,既有力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便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四)加快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发
聚焦主要文化产业形态,有针对性地突破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关键技术和集成应用技术,重点开发数字动漫制作、数字音视频和高清影视制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出版、语义智能搜索等关键技术,加强研发文化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标准、关键元器件和装备,推动若干重大文化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加大智慧家庭研究的扶持力度;推动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争取成为国家标准和全国技术服务中心。
(五)加大文化科技融合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第一,加强文化科技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实施“首都文化名家工程”,加大对文化科技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组建北京文创产业职业学院,结合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需要设立相关专业。探索建立文化新业态人才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机制,开展动漫网游等文化科技领域的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文化科技人才,经有关程序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不受学历、资历等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单位性质的限制,而公益性文化科技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自主聘用。
第二,聚焦文化科技融合高端人才政策研究。通过对文化科技企业、传媒机构、文艺院团、研究院所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调研,分析面向2035年的北京文化中心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需求的特点和类型,提出吸引与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与团队的目标方向和领域类型,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文艺演出、广告会展、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专业型、经营型、复合型人才。对当前归国高端文化科技创新人才作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目前高端人才回流存在的问题,研究吸引全球高端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回流的政策环境,提出文化科技高端人才集聚的相关建议。
(六)推出文化科技融合的新举措
第一,创新文化科技融合监管方式。深入研究科技发展趋势和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例如,当前基于互联网的直播、网红等,泛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如何因势利导、促使其科学发展,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规律、创新监管。
第二,抢占文化科技融合的产业制高点。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涉及面广、新业态多,应在战略布局上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推动文化领域共性技术、文化产品生产服务技术、文化传播信息技术等实现突破,抢占文创产业制高点。
第三,构建文化科技融合服务体系。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具有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既有赖于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基于市场机制的跨界融合和产品创新,也有赖于政府部门搭建跨界交流、分享和协同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发展生态。
(张京成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