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作者:刘宏 2024-04-10 来源:宣讲家网 次阅读
刘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四、共建“一带一路”面临的挑战

(一)当今世界经济复苏乏力

通货膨胀压力持续,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估算,2022年世界平均消费物价指数增长8.8%,与2021年4.7%的增长率相比,有了大幅度提升,达到21世纪以来的最高全球通胀水平。通胀涉及几乎所有发达经济体以及大多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其中,欧洲新兴经济体2022年全年平均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率高达27.8%,非洲、拉美和中东地区的全年平均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率均达到14%左右,亚洲新兴经济体物价相对稳定,但全年平均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率也达到了4.1%,相比上年2.2%的增长率也有显著提升。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3年1月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全球通胀率预计将从2022年的8.8%降至2023年的6.6%和2024年的4.3%。通胀导致的民众实际收入下降、利率大幅上升,对经济增长产生下行压力,会进一步抑制消费和投资需求,使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也使金融市场财富缩水。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策不确定性增大

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中国企业投资“一带一路”视作一种国家行为,会针对国有企业投资设定严格的准入限制。当世界多边贸易体系大力倡导贸易便利化和投资自由化的时候,部分国家却设定了更为严格的准入限制,阻碍国际资本流动。

此外,部分共建国家法制基础薄弱、政府人事变动频繁、营商环境有待加强,增加了资本流动的风险。随着对外投资的增加,投资争议纠纷在“一带一路”项目中频繁发生,对一些企业的权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在当前国际环境下,供应链和中长期交易中断纠纷、环境和科技领域国际仲裁纠纷等风险将进一步增加,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成本也会随之增加。

(三)部分国家制造国际舆论压力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部分国际舆论频频将其描述为“债务陷阱论”“资源掠夺论”“环境破坏论”。国际政治竞争和利益冲突导致有些国家对共建“一带一路”持怀疑态度,有些国外媒体声称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存在破坏环境等问题,打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这些不利的国际舆论加深了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疑虑,降低其合作积极性,增加了企业经营海外项目的风险。

(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全球新建项目数量减少了21%,跨境并购活动减少了13%,国际项目融资交易减少了4%。近年来,欧盟成员国中制定外资审查机制的国家数量持续增加,中国外资企业在欧盟投资将面临更为严峻苛刻的外资审查。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出于对国家经济安全的考虑,相继出台了限制外国直接投资的保护主义政策和芯片法案等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这也影响了“一带一路”全球跨境投资活动的开展。

此外,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经济发展前景的暗淡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世界贸易需求的不振,贸易发展动能的不足,对全球贸易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未来,多边主义虽然会有所恢复,但是贸易保护主义仍会持续,甚至可能演变出更多形态,这对“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小挑战。

(五)地缘政治矛盾的影响加剧

地缘政治矛盾突出,战争、恐怖主义与保护主义风险叠加,给共建“一带一路”带来不利影响。“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各国地缘关系错综复杂。长期以来,部分沿线国家内部政治集团间冲突严重;部分沿线国家与其周边国家存在复杂的冲突问题;沿线国家的宗教信仰迥异;恐怖主义事件在“一带一路”周边地区频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这些因素均对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产生严重冲击。

(六)国际化经营人才缺乏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具有多样性。“一带一路”沿线约有65个国家,涉及约2488种语言,其中官方语言54种,大多为非通用语种,语言环境异常复杂。随着数字贸易兴起、出口复杂度增加和中国企业“走出去”规模扩大,“一带一路”对国际商务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跨国经营能力有了更高要求。企业在境外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不仅需要熟悉沿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和法律,而且需要具备与沿线国家政府部门、企业和员工沟通谈判的能力,并善于在不断变化的异国环境中发现商机和控制风险。我国企业跨国经营人才支撑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

第一,秉持开放包容建设理念,打造国际一流合作平台。“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落后的基础设施是制约这些国家经济发展、导致其长期处于全球化边缘的重要因素。改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国家互联互通,不仅有助于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且对于推动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我们要充分考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质量、对华关系和地理距离等重要因素,根据国际形势新变化和构建发展新格局的要求,推进与友好国家、周边国家、政治经济稳定和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国家的深层次合作,巩固已有的建设成果,落实和不断升级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加快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签订自贸协定,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谈判进程。

第三,探索更多合作机制,在多市场、多领域实现互利共赢。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之所以能形成和成功推广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归根结底是因为其契合各方利益。未来,我们要探索更多合作机制,吸引动员更多的主体参与进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第四,倡导建设绿色化“一带一路”平台。“一带一路”倡议是一项长期工程,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要坚持绿色建设理念,恪守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建设原则;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估和效益评估,防止项目建设和运营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五,倡导建设数字化“一带一路”平台。未来“一带一路”的投资合作将围绕数字化呈现轻资产化、服务化、灵活化的新特点,不仅中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会更加积极地布局海外市场,参与全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经济领域的对外投资合作,对外投资合作的监管模式也会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转型和全流程监管。我们要推进数字化投资合作机制,拓展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培育共建“一带一路”投资新动能。

第六,持续推进层次更加深入、领域更加丰富的“一带一路”项目。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重点将从“硬联通”转向“软联通”“心联通”。“一带一路”共同的精神家园将会更加生动、丰富,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将会更加深入人心。

第七,筑牢风险防控网络,在全面风险管理中提升投资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全面强化风险防控。要落实风险防控制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要进一步推动健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保障企业境外投资合法权益。

(二)企业层面

第一,凝聚投资合作共识,在海外ESG治理中夯实互信基础。一方面,要注重履行环境与社会责任,在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前提下,尊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习俗,为当地社会发展需求谋福利,塑造长期价值。另一方面,要注重传播海外社会责任,保持内外兼修、言行一致,促进社会责任履行和信息传播相互协作。

第二,从源头上减少“问题”投资,助力共建“一带一路”稳中求进。通常来说,投资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充分论证。我们也可以从不可行的角度进行思考,刨除不利于投资的因素,再做出投资的决定。我们既不能遇到风险就退缩,也不能看到风险却不采取任何规避和管控的措施。

第三,进一步推动企业提高绿色发展意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第四,加强我国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数字化水平。中国企业应积极利用中国在数字信息化领域的话语权,推进与各国信息产业交流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数字化领域的合作。我国企业应积极转向拥有完善数字基础设施的国家,以消除国家间存在的“数字鸿沟”。我国企业应充分发挥中国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及数字应用方面的优势。

第五,实施本土化经营,促进包容性增长。我们要避免到东道国后出现的“水土不服”,与当地进行充分合作。

第六,推进企业与第三方市场合作,实现多方互利共赢。第三方市场合作是指,中国企业与有关国家企业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的行为。

第七,推进我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更高层次的产能合作。中国民营企业对“一带一路”投资中有61%集中于制造业,且已开始向软件和信息技术、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等新兴和高端服务行业延伸。从合作方式看,在东南亚、中亚、南美、非洲等地主要以发展产能合作的制造环节为主,在欧洲等地主要以建立营销网络、设立研发中心为主,在中国港澳地区主要以设立平台和窗口公司为主。

共建“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走向国际实践,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未来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刘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教授)


123
点赞()
分享